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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启动北京大学医学部2017年教育教学成果奖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7-07-07 浏览次数: 字号:[ ]

 

 北医(2017)部教字122号

 

各院(部),机关有关部、处,直属单位及各教学医院:

为鼓励广大教师和教育管理人员积极投身教育教学建设、改革与研究,总结并推广教育教学实践中的先进经验,不断提高教育教学水平和质量,根据《2017年北京大学教学成果奖励实施办法》的有关规定,现将医学部2017年教育教学成果奖申报工作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奖项设置

医学部教育教学成果奖分为特等奖(4项)、一等奖(10项)、二等奖(10项)和三等奖(16项)。

二、申报对象及要求

(一)申报对象

医学部各院(部)、教学医院、职能部处及直属单位教师及教育教学管理者均可申报,每个单位申报项目不超过4项。

(二)项目要求

1.符合党和国家教育方针,坚持立德树人,反映教育教学规律,具有创新性、实用性、推广性,对提高高等教育教学水平和教学质量,实现培养目标产生明显效果的教育教学成果。主要包括转变教育思想观念、改革人才培养机制、创新人才培养模式、加强教学质量保障、推进优质教育资源共享、推动教学管理机制改革、优化学科专业结构、改进教学内容方法、强化实践育人环节、全面推进素质教育等方面。

2.申报项目须是2012年(含)后完成,经过两年以上教育教学实践检验(实践检验的起始时间,应从正式实施或正式试行教育教学方案的时间开始计算,不含研讨、论证及制定方案的时间)。

3.在同等水平情况下,大力推进教育教学改革创新工作并取得明显成果,获国家级、北京市级、北京大学或医学部教育教学改革相关项目支持并通过验收的项目优先获奖。

4.已获得过北京市级以上教学成果奖的项目,在没有特别创新的情况下不得重复申报。

(三)申报人要求

1.忠诚于党的教育事业,坚持党和国家教育方针,坚持立德树人,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学术风范。

2.主持并直接参与成果的方案设计、论证、研究和实施全过程,并做出主要贡献。

3.直接承担高等教育教学工作(含教学管理、教学研究和教学辅助工作)连续三年以上。

三、申报程序及时间要求

1.所有项目均需由所属单位推荐,学院(部门)对个人或集体的申报项目审查后统一向医学部申报。两个(含)以上单位完成的成果,通过第一主要完成单位申报。

2.申报者填写《北京大学医学部教育教学成果奖推荐书》,要求详见《北京大学医学部教育教学成果奖推荐书填报说明》。

3.2017年7月25日前统一将纸质推荐书、汇总表(排序、盖单位公章)和成果总结报告(一式一份)(成果为教材者需提供教材一套)提交到医学教育研究所(医学部行政一号楼231房间,联系电话:82801223,联系人:程化琴),并将电子文档发送至ime@bjmu.edu.cn。

四、评审与相关问题

医学部教育教学成果奖专家评审委员会和评审专家组对申报成果进行评审,评审结果将在医学部网站公示一周。北京大学级、北京市级教育教学成果奖推荐项目将从医学部级教育教学成果奖中产生。

 

  • 附件:   1.北京大学教学成果奖励实施办法

            2.北京大学医学部教育教学成果奖推荐书

            3.北京大学医学部教育教学成果奖推荐汇总表

            4.北京大学医学部教育教学成果奖推荐书填报说明

 

 

北 京 大 学 医 学 部   

2017年7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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